Post By:2023/5/31 9:42:53
近日,宋先生向半島網(wǎng)(0532-80889235)反映,他在青島西海岸新區(qū)海洋石油工程(青島)有限公司院內分段車間從事鉚工工作,干了3個月的活,4月底勞務公司連云港隆創(chuàng)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創(chuàng))被工人舉報欠薪后,就無法聯(lián)系到負責人。事后上一級勞務公司山東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泰)給他轉了14225元后再無后續(xù)。據(jù)宋先生講述,按照事先講好的工資標準每天380元計算,他做了72.75個工,還欠他13420元。對此,吉泰公司戈經(jīng)理回應稱,當時確認是320元/天工資標準核算的,后期因宋先生在網(wǎng)上投訴等一些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最后吉泰公司就沒有按之前約定的標準發(fā)放,按200元/天來給他結算的;吉泰公司的甲方菏澤巨馳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馳)陳經(jīng)理表示,“吉泰是我們的勞務公司,巨馳和吉泰簽有勞務合同,根據(jù)合同我們已經(jīng)履行完了,已經(jīng)把工人工資給吉泰支付了!;項目方:中國海洋石油青島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海油)孫經(jīng)理回應稱,雙方認定工資標準不一致,屬于勞動合同糾紛,目前工資已經(jīng)按輔助工,每天200元給宋先生結算了。最后孫經(jīng)理建議宋先生走勞動仲裁途徑解決。
[img]/tp/2023/0531/0941580327.jpg[/img]
宋先生工作期間的門禁卡
在海洋石油青島公司院內干鉚工,欠13420元
宋先生告訴半島網(wǎng)記者,他在青島西海岸新區(qū)海洋石油工程(青島)有限公司院內分段車間從事鉚工工作,從2023年2月份干到2023年4月份,未收到工資。4月底勞務公司隆創(chuàng)負責人失聯(lián),他多次向分包單位、總包單位及項目單位反映欠薪問題,結果都互相推諉,無奈之下,他通過網(wǎng)上發(fā)布自己的遭遇維權。在自己的努力下,事情有了轉機。2023年5月18日,他收到吉泰公司轉的14225元,并被告知已經(jīng)結清工資。這讓宋先生感覺不滿,“當時和吉泰公司約定好的每天380元結算,而且自己一直在做鉚工工作。大概干了90個工,不過吉泰公司給認定為72.75個工,按照當初約定的工價,還欠我13420元!倍啻蜗蚣┕居懸獰o果,他再次向項目方中海油領導反映,希望能協(xié)助要回欠款。
[img]/tp/2023/0531/0942093340.jpg[/img]
吉泰公司偽造個人聲明?
中海油領導在介入了解情況后,宋先生收到了巨馳公司陳經(jīng)理提供的一份以宋先生名義起草的收款聲明,但宋先生表示,這份聲明是偽造的,他未作出過相關聲明,沒有簽字也沒有按過手印。從宋先生提供的這份聲明中,半島網(wǎng)記者看到,“宋先生于2023年2月21日入職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6日離職,工時費共計14225元。現(xiàn)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時費: 14225元,于2023 年5月12日,全部結清,該工資通過公司經(jīng)理微信支付到聲明人本人微信中。該工資系聲明人在中國海洋石油青島分公司所有項目中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的工時費。
聲明人在收到中國海洋石油青島分公司所有項目中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工時費后,聲明人在聲明之日后,如前往勞動監(jiān)察部門、信訪部門及其他部門對中國海洋石油青島分公司,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訴、信訪。聲明人需向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5000元。聲明人不得提起關于中國海洋石油青島分公司,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訴、信訪,否則聲明人向中國海洋石油青島分公司,菏澤巨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5000元,以上聲明是聲明人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對于宋先生的這份聲明到底是否偽造,半島網(wǎng)記者致電巨馳公司,巨馳的陳經(jīng)理表示該聲明是由吉泰公司提供,為此半島網(wǎng)記者再次聯(lián)系到吉泰的戈經(jīng)理,他表示需要落實情況,目前他也是剛知道這個事情。這份聲明是如何產(chǎn)生的?吉泰此后再未給予回應。
[img]/tp/2023/0531/0942224350.jpg[/img]
宋先生提供的工時表顯示,宋先生從事的工種為鉚工
[img]/tp/2023/0531/0942308360.jpg[/img]
吉泰公司提供的結構勞務價格表顯示,大鉚工380元/天,二鉚工320元/天,須具備操作證
吉泰公司承認宋先生做了鉚工工作
宋先生提到的工資按380元/天,是否屬實,吉泰公司為何按200元一天結算呢?宋先生表示當時只是和吉泰公司口頭約定,“當時吉泰公司給到320元每天,我嫌低,一直是爭取380元/天。”當時也簽了合同,不過簽的是空白合同,上面也沒有明確標注工時費具體錢數(shù)。對于宋先生的說法,吉泰公司戈經(jīng)理表示,工時費并未給到380元/天,起初確認的價格是按320元/天跟他核算的。如果約定320元/天,那為何最后按200元一天結算呢?戈經(jīng)理表示,“宋先生干的也不全是鉚工工作,另外他沒有特種工種證,他的水平達不到這么高的工資標準,給宋先生定的320元/天,他也是同意的!薄坝捎谒麄人原因,在網(wǎng)上發(fā)布不良信息等行為,我們不給予照顧了 按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最后按200元/天給結算的!
[img]/tp/2023/0531/0942444373.jpg[/img]
巨馳公司提供的工人工資表顯示,宋先生工種為管理崗
巨馳公司:已經(jīng)和吉泰公司履行完合同
對于宋先生的遭遇,巨馳公司回應稱,“吉泰是我們的勞務公司,巨馳公司和吉泰公司簽有勞務合同,根據(jù)合同我們已經(jīng)履行完了,已經(jīng)把工人工資給吉泰支付了。”宋先生是另一家勞務公司隆創(chuàng)派遣過來的,他沒有特種工證,辦理入職時是管理崗位,目前是按輔助工資200元/天發(fā)放完了。4月底隆創(chuàng)負責人跑路后,我們就及時把他們公司的人給清退了,同時也把工人工資結清了。
中海油:屬于勞動合同糾紛
項目方中海油公司5月24日致電半島網(wǎng),孫經(jīng)理表示,據(jù)他了解,宋先生的工資已經(jīng)按輔助工的標準足額發(fā)放,問題的關鍵點是宋先生認為是380元每天合理,吉泰公司認為200元每天合理。目前宋先生拿不出他的工時費的證據(jù)來。目前不是公司清欠的問題,是雙方工資標準未達成一致的問題,屬于勞動合同糾紛。建議宋先生走司法程序,通過勞動仲裁途徑解決。